標題:
政院拍板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不可用來炒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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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聯合新聞網
時間:
2019年04月16 09:15
標題:
政院拍板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不可用來炒房!
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「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」草案,台商匯回資金需存放在外匯存款專戶達5年,若在第1年匯回,享稅率8%,第2年匯回稅率則為10%;若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實質投資,可申請退還50%稅款,也就是稅率降至4%及5%,但匯回資金不可用來炒房或用於不動產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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